一、组班原则

       一般情况下,培训班人数应在30人以上,培训天数不少于三天。亦可根据委培方的要求和学员的实际情况,与其他委培方组成合适人数的培训班。

二、培训费用

       根据《财政局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<中央和国家机关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行[2016]540号)的培训费用标准,区内培训班收费标准400元/人/天,区外培训班收费标准550元/人/天(费用包含培训费、食宿费、资料费、往返教学点交通费、教具使用费、保险费等),遇单补房差。

       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关于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的要求,培训班师资费按教师职称及教学时长,由主办方承担外聘教师师资费。

培训班只安排一次接送站,如需额外接送站则费用自理(赤峰接送站2000元/辆22-53座,敖汉火车站接送站:800元/辆22-53座,辽宁朝阳市接送站费:2000元/辆22-53座)。

三、食宿安排(吃、住的地点及安排)

       学员吃饭住宿统一在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。住宿按照2 人一间安排,学员一日三餐均为自助餐。如有特殊需求,培训单位与学院共同协商。

四、培训保障条件

       1、办学设施:现有报告厅、研讨教室、情景模拟室等各类教室,为教学提供了完善的教学保障。

       2、住宿服务:标准化建设,可容纳600人住宿。

       3、饮食服务:校区内现有自助餐厅、回民餐厅等可按需提供饮食服务。

       4、生活保障:综合楼一楼内有健身馆,馆内乒乓球、台球、健身器材等设施齐全;院区东侧有篮球场,住宿楼各楼层均有阅读区。

五、培训其它有关事项

       1、培训举办单位与学院就商定好的培训方案,在培训前签好培训合同,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培训费用打入学院提供的对公账户。培训合同负责人沈耀宗(联系电话18047687858;微信号:yz18047687858) ,培训举办单位需在培训前与学院培训合同负责人确定好相关内容,并将培训合同书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,于学员报到时交给带班教师。

       2、培训班课程的定制及教师费用结算等有关教学事宜,由学院理论科研部王景利部长负责,联系电话:13150967379;5900590;(微信号W150430)。

       3、培训前期意向定好后,由学院培训管理部确定带班教师,具体培训准备及管理事宜由带班教师沟通完成,学院传真:0476-5900600。

       4、培训前需要签订预质合同,在进行培训相关事宜接洽和实施 学院邮箱:ahgbxyjw@163.com,文件及参训信息通过学院传真或邮箱报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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